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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首个!电池回收新办法来了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25-05-08 16:03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  5月7日,四川省政府在成都召开政策吹风会,介绍最新出台的《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的情况。《办法》将于6月1日起施行,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专门规范“退役”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规范性文件。

  我国镍、锂、钴等贵金属对外依存度高。据测算,“退役”电池回收利用,可满足每年24%的锂、31.2%的钴、16.8%的镍需求。截至2024年底,四川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40.2万辆。预计未来2-3年,四川将迎来第一轮大规模动力电池“退役潮”,回收利用市场前景广阔。

  2024年四川回收新能源汽车同比增长1倍,今年1季度回收同比增长61.1%。由于市场成本等原因,不具备规范条件的“小作坊”收购价较正规企业高,大量“退役”电池流入“小作坊”,造成“劣币驱逐良币”现象。回收拆解企业反映,回收的新能源汽车半数以上缺动力电池,车主多将其私自拆卸转卖,让动力电池脱离监管,产生环境和安全风险。

  “一块20克质量的手机电池,能污染1平方公里土地长达50年,更大更重的汽车动力电池对环境显然具有更大、更严重的危害。”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、新闻发言人曾吉明说。

  应运而生的《办法》,从区域中心建设、回收利用规范、鼓励支持措施、监督检查、法律责任等方面,为规范“退役”电池回收利用提供了制度支撑。

  《办法》通过源头管控,确保“退役”电池进入正规途径。《办法》明确要求“退役”电池应交售给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,创新提出建设多个区域中心,促进“退役”电池应收尽收、就近回收、就近利用。

  《办法》通过过程控制,确保回收利用活动符合规范要求。《办法》从“退役”电池产生“起点”到综合利用“终点”全生命周期作出规定,要求移交、回收、运输、综合利用等各环节均应符合国、省相关要求,并由生态环境、商务等部门负责监督检查。

  《办法》通过压实生产者责任,延伸制度完善回收服务网络。《办法》要求动力电池企业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等依法承担回收责任、履行回收义务,提出区域中心应加强对区域内回收服务网点的整合优化,构建与“退役”电池规模相匹配的回收网络。

  接下来,四川将综合考虑区域内现有产业基础、龙头企业布局以及退役动力电池规模等多种因素,加快推动建设4-5个区域中心,同时着力培育省级“白名单”企业,明确技术标准、安全环保要求等,带动行业健康、可持续发展。天富注册链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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